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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敲警钟头脑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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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要求广大党员、各级领导干部坚持“两个务必”、端正党的作风;坚持防微杜渐、警钟长鸣。这“防微杜渐、警钟长鸣”无疑是“自警”,也是我们每个人立身处世的座右铭。“自警”二字则告诫我们,人生之行必须有明确的“红绿灯”。
所谓自警,就是通常所说的自己给自己敲警钟,使自己的一言一行始终置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令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的约束之下,坚持不干违背伦理道德、社会公德和党纪国法的事。然而一些同志对自警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把它看作是对自己人生和行为负责的一种有效措施。细细剖析一些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根源,不难看出皆因缺乏自警意识,慢慢地放松要求,耐不住寂寞,顶不住诱惑,管不住小节,生活作风上不检点、不正派,在道德情操上打开了缺口,出现了滑坡,才一步一步走向违法违纪的泥坑。
自警自责,既是一个人道德修养的具体体现,也是成就事业的“清醒剂”和“助推器”。纵观历史,古往今来,凡是走向成功,有所建树的人,都深谙自警之重要。古人说得好:“常鸣警钟,行举自醒。”《史记》中就有“酒色财气,警而胜也”的忠告。《淮南子》中也把保持自我警惕作为一个人立身处世之要端:“不益则损,不成则败,不利则病”。老前辈谢觉哉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得出一条宝贵的经验:“常敲警钟头脑清”。而陈毅元帅则把“满招损,谦受益,莫伸手,终日乾乾,自强不息”这17字警言刻到砚台上,视为警钟,铭记肺腑,躬身力行。胡锦涛指出:“防微杜渐,警钟长鸣”,这关系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和生活情趣,不仅关系到自己的个人品行和形象,而且关系党在群众的威信和形象,因而决不是小事,不能认为只要工作上有成绩、有能力,生活作风上有点问题没有关系。大量事实表明,一些领导干部蜕化变质,一步步陷入违纪违法的泥坑,往往都是从吃喝玩乐这些看似小事的地方起步的,许多都有权色交易从中作怪。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在这种情况下,做到不为“灯红酒绿”所诱和流连于声色犬马之中,坚决抵御腐朽没落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侵蚀,更不能为了贪图享乐而去“傍大款”。保证思想不“长毛”,“总开关”不失灵,靠的不是别的,而是高度的自警自觉意识和纯洁的世界观。
常敲警钟头脑清。愿我们每个党员干部多些自警意识,经常给自己敲敲警钟,要时刻检点自己生活的方方面面,清清白白做官,老老实实做事,堂堂正正做人,做到台上和台下一个样,工作时间和业余时间一个样,有监督和没有监督一个样,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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