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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记贪污万余元 毁了前程又获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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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44岁的贾某原系宝鸡市某乡镇党委书记,2004年4月至2005年12月间,被告人贾某在担任宝鸡市某镇党委书记期间,利用其主管该武装部工作的职务之便,在该镇武装部部长巩某经手管理的小流域治理专项资金中,报销其用于个人购物、吃喝、洗浴等消费的花费共计15798元,后在2006年元月份,在该区纪委调查核实该小流域专项资金问题时,贾某授意巩某将其用于个人消费的花费及其他费用用虚开的工程款发票冲帐,破案后赃款已全部追回。
为了万余元,一个年轻有为的镇党委书记断送了自己的美好前程。日前,由宝鸡市渭滨区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某镇原党委书记贾某贪污案宣判,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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